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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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资质
1. 企业资产
净资产≥1000 万元
2. 主要人员
1)民航机场、机电、通信与广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≥6 人;其中民航机场专业不少于3 人2)技术负责人:10 年以上本类施工管理经历;本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电子、电气、通信、计算机、自动控制中级以上职称≥30 人,专业齐全3)现场管理人员≥20 人;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岗位齐全4)电工、焊工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≥20 人
3. 企业业绩(近 5 年,满足其一,质量合格)
1)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民航空管工程2 项;2)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2 项。
✅承包范围
可承担各类民航空管工程、机场弱电系统工程施工(含通信导航气象航管;机场航班显示、安防、综合布线、离港系统等)
🥈二级资质(可新办)
1. 企业资产
净资产≥400 万元
2. 主要人员
1)民航机场、机电、通信与广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≥3 人;其中民航机场专业不少于2 人2)技术负责人:8 年以上本类施工管理经历;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一建;主持完成本类别一级业绩不少于 2 项;电子、电气、通信、计算机、自控中级职称≥18 人,专业齐全3)现场管理人员≥12 人,岗位齐全4)电工、焊工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≥10 人
✅承包范围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下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施工
备注:1)业务范围:空管(通信、导航、气象、航管设备);机场弱电(航班显示、安防监控、楼宇自控、离港、行李分拣弱电系统);2)民航专业工程,项目实施接受民航局行业监管;3)本资质和机场场道、目视助航为民航三大专业承包资质。












